濮工文〔2022〕38号
关于开展2022年常态化送温暖和帮扶活动的通 知
市各产业工会、市直工会:
为了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的低收入职工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、特殊困难职工家庭送温暖和帮扶力度,帮助职工解决现实困难和实际问题,市总工会将开展常态化送温暖和帮扶活动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帮扶对象
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病、子女上学、残疾、单亲或家庭遭受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;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,因停发、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;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;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调查摸底(7月14日-7月22日)
市各产业工会、市直工会要高度重视,市直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职工要逐个入户核实,做好调查摸底,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、资产情况以及刚性支出情况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并按要求填报各项表格。
(二)申报汇总(7月25日-8月5日)
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,各基层工会要对救助对象的申报材料再审核,无误后在本单位(工作区公示栏)进行公示(见附件4),接受群众监督,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基层工会将申报材料及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(各基层工会须留存相关纸质材料)集中统一上报至相关产业(系统)工会。
(三)审核公示(8月8日—8月19日)
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基层工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上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,并进行公示。
(四)救助金发放(8月底)
公示无异议后,市总工会统一发放救助金。
三、申报所需材料
1.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登记表一份,须由基层工会主席和经办人(或帮扶工作站负责人)双签名、加盖工会公章;
2.个人申请一份,加盖基层工会公章(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好粘贴背面);
3.生活困难证明材料(如医疗票据、子女上学学费单等);
4.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本(不是同一户籍的须写清原因并加以证明)复印件一份(出示原件留复印件);
5.提供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近6个月工资单及银行流水(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);
6.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照片(4张粘贴表后);
7.基层公示文件;
四、申报要求
1.按照“谁申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基层工会、工会联合会、产业工会要按照救助标准严格把关、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,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时间要求集中上报。(各基层工会须留存困难职工相关纸质材料)。
2.拒绝配合基层工会和帮扶工作站(产业工会、工会联合会)核查,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、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申报资格。
3.基层工会在上报时,按照同一困难职工家庭不进行重复救助的原则,夫妻双方只能有一方申请救助。
联系电话:6912351 电子信箱:gh4418852@163.com
联 系 人:黄亚娟
附 件:1.濮阳市总工会生活救助登记表
2.个人申请
3.入户调查表
4.公示范本
5.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
濮阳市总工会
2022年7月13日